我知道有d男生,細個有比當時工人姐姐幫佢沖涼嘅時候逗佢jj、玩弄佢下體。佢當時唔識,唔知係咩事,淨係覺得好怪,到依家大左都唔夠膽公開講,因為怕成為笑柄。
我知道,香港有一d殘疾院舍,女工友竟然走去手淫弱智男院友,令身心殘障嘅院友受驚,仲有一連串後續反應,需要接受額外嘅身心治療。最後,男院友家人因為覺得丟臉,而選擇低調了事。
當一件疑似性侵案爆光,尤其是雙方處於權力不對等嘅狀態,倫理上一定係先幫助受害者,而唔會先假定受害者捏造案情。因為誹謗同性侵之間,普遍人都會認同性侵更可恥、更具傷害力。而單單向公眾述說自己被性侵,已經需要好大勇氣同犧牲。
有好多男性都表示,好怕男性會成為冤案嘅受害人,所以每每有疑似受害者剖白,佢地都會先選擇檢討、質疑、甚至批鬥或傷害受害者。但其實,佢地唔需要咁快代入晒角色咁,至少,你地可以等被指控者先伸冤,再黎做柯南。
「事隔多年難以蒐證,所以被指控者有冤無路訴好慘」,呢個唔係男人面對嘅問題,而係大部分被人指控各類罪行嘅人,無分男女,都會面對嘅問題。
站在受害人嘅一方,只僅僅代表你支持受害人表態,反對施暴者性侵,不代表你係支持或反對某一個性別。
性侵者無分男女,受害無分男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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